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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改新政公布 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这些费用

2017-03-22 编辑:

  新京报快讯(记者戴轩 邓琦 吴为)《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天正式发布。4月8日起,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同时,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将规范调整。

  北京知道(xjb-jingshier)了解到,此次医改核心内容共有3项,分别是: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施有升有降的调整。

  根据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核实和确认,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所。其中,北京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均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关键词1

  医事服务费

  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此次医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

  不同级别的医院、医生,医事服务费及报销金额均有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新京报网


  关键词2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本次改革,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规范调整。

  这些项目具体包括:

  综合医疗服务类(床位、护理等)125项,占28.7%;

  影像学诊断类(CT、核磁等)185项,占42.5%;

  中医医疗服务类(针灸、推拿等)96项,占22.1%;

  临床手术治疗类(阑尾切除术等)26项+临床物理治疗类(放疗等)3项,占6.7%。

  上调项目:

  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

  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

  降低:

  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如头部CT从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从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从10000元降低到7000元。并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

  此次所公布的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下浮幅度不限。另外,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报销的个别项目外,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根据卫生部门测算,通过“一升两降”的结构调整,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

  根据卫生部门测算,通过“一升两降”的结构调整,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

  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

  比如,对于一次诊疗过程以药物治疗为主,或较多涉及CT、核磁检查的患者,其就医费用一般会有所下降;若诊疗过程中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则患者诊疗费用会有一定增加。

  根据卫生部门的测算,门诊患者医疗费用总体有所下降。

  通过卫生部门对405个病种的静态测算显示,改革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平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平均涨幅为2.53%。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百姓受益。

  常见病、慢性病患者费用变化方面,门诊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改革后门诊次均医疗费用从602.44元,下降到560.30元,降低42.14元,平均降幅7%,高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降幅;住院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如老年性白内障、心绞痛、脑梗死、类风湿等),改革后住院例均医疗费用由24296.24元上涨到24432.98元,例均上涨138.75元,增幅0.56%,低于住院患者例均费用涨幅。

  关键词3

  药品阳光采购

  药品阳光采购,是北京药品采购的一种新机制。

  这意味着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全部在政府搭建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其价格与全国省级集中采购的最低价动态联动,且保持公开透明。

  据北京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透露,该平台上已经有包括医保药品在内的4万多种品规包装的药品。

  对于低价短缺药品则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其中还包括大家很关心的一个点,就是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采购目录统一。

  此次医药分开改革,原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采购平台合二为一,社区能够采购到大医院的所有药品。

  联动以后,基层反映集中几个药品,如用于降低血糖的“格华止”(二甲双胍片)因原政策限制不能进入基层医疗机构销售,阳光采购后就能在家门口的基层机构就医取药了。

  与此同时还享有药品降价带来的实惠,如“格华止”的降价幅度达到了8.9%。

  北京知道(xjb-jingshier)了解到,药品的使用在满足患者需求的基础上,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开具药品的医师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也必须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优先基本药物、有限四类慢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药物等。

  此外,社区医疗机构的药房仓储面积有限,社区有可能不会将全部药品配备齐全。

  不过为了方便患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医联体范围内的慢病药品目录尽可能统一。

  贴士1:

  医保报销流程不变

  社区卫生机构上门医疗纳入报销

  市人社局明确,改革实施后,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流程保持不变。也就是说,本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仍执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规定,就医报销流程不会发生变化。

  同时,为了配合医药分开改革,进一步方便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在社区就近就医用药,免去为开药到大医院往返奔波排队的麻烦,北京市人社局推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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