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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这位军企原董事长被继任揭发 受贿为儿孙在京买房

字号+ 作者: 来源: 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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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记者 洪雪 吴洁 实习生 安东 编辑 吴洁)为孙子、为儿子在北京买房,母亲过年、儿子在北京开公司、招待朋友都是要钱的理由。安徽军工集团原董事长张友仁多次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甚至退休后还不收手。令他始料未及的是,由于接班人黄小虎“落马”供出了他,导致他在退休后3年被查案发。

  深读记者今日获悉,安徽省阜阳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三罪并罚,判处张友仁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190万元。

  记者了解到,张友仁到案后,检举他人职务犯罪线索9件11人,涉案总金额高达数百万,法院认定其具有立功情节。张友仁因此得以轻判。

2014年6月30日下午,张友仁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图片来源于新华网

2014年6月30日下午,张友仁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图片来源于新华网

  案发

  接班人落马

  检举前任贪污受贿

  深读记者了解到,2014年7月15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安徽军工集团原董事长张友仁被开除党籍,收缴违纪所得,并按规定办理停发基本养老金手续,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现年68岁的张友仁,1994年起任安徽省东风机械总厂厂长,2000年底至2010年,先后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

  2010年3月,张友仁退休,黄小虎继任,成为安徽军工集团董事长。

  2013年1月,黄小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后被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9年。被查处期间,黄小虎检举了张友仁贪污、受贿的犯罪线索,并因此构成重大立功,得以减轻处罚。

  本该颐养天年的张友仁因接班人黄小虎的检举,最终落马。

  2013年9月,退休三年多的张友仁被阜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黄小虎受审资料图

黄小虎受审资料图

这位军企原董事长被继任揭发 受贿为儿孙在京买房

  

中纪委通报前后两任安徽军工集团董事长被查

中纪委通报前后两任安徽军工集团董事长被查

  案情

  安徽军工集团原董事长

  被控三宗罪 收受700余万

  记者从判决书中获悉,张友仁一案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检方指控,1994年至2013年,张友仁利用担任东风机械厂厂长、安徽军工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及安徽军工集团所属企业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项目合作、工程招标、土地转让、设备采购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约572万余元,向他人索取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万元;单独或伙同他人,以虚开、虚报发票等手段,侵吞国有财产共计人民币195万余元。

  张友仁离职后,又利用原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给予的现金人民币20万元。

  检方指控张友仁涉案金额总计830万余元。法院审理后,最终认定张友仁的涉案金额为715.6万余元。

  罪名一:受贿

  借单位与人合作

  受贿在北京为孙子买房

  法院查明,从1995年至2010年2月,张友仁在担任东风机械厂厂长,安徽军工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及安徽军工集团所属企业的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项目合作、工程招标、土地转让、设备采购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615万余元,其中索贿50.4万元。

  张某是北京祥泰创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他先后5次给了张友仁175万余元。

  张某在证言中说,2005年,他以公司名义同安徽军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科技发展公司北京分公司。分公司成立后,他曾以该分公司的名义做成过两笔业务。

  为表示感谢,2005年初,张某为张友仁报销了5万元的个人消费。

  2006年,张某又给张友仁在北京买了一套房子,总价款大约170多万元,房子是以张友仁孙子的名义购买的。

  儿在京买房 老板付首付

  吃空饷领46万奖金还房贷

  某公司进口部副总经理郭某某委托张友仁为其公司代理进口项目提供帮助,为此,在2000年至2004年间,张友仁先后收受并向郭某某索要现金合计119万余元。除了给现金、美元,郭某某还出钱帮张友仁的儿子买房,“帮助”张友仁的儿子还房贷,而且一还就是4年。

  郭某某公司员工段某在证言中称,郭某某安排张友仁的儿子鲍某以领奖金的名义从公司财务领取房贷款,持续领了4年多,直到2007年5月,郭某某才不再给鲍某发“奖金”了。

  郭某某告诉段某,给鲍某发“奖金”是为了给鲍某每月还房贷。2003年5月至2007年4月,每月发给鲍某9600元,48个月共计46万余元。

  张友仁的儿子鲍某在证言中称,郭某某为他在朝阳区国际村小区买了一套房子,房本写的“鲍某”的名字。郭某某支付了3万元定金,又支付33.4万元的首付,之后办了房贷手续,每月应缴房贷9600元。从2003年5月至2007年4月,他每月都从郭某某的公司以领取9600元“奖金”还按揭。

  春节、清明节都收钱

  母亲过年、儿子开公司都要钱

  深读记者梳理张友仁的判决书发现,张友仁在许多地点都收过钱,不仅在办公室、饭店包间、宾馆房间、KIV、咖啡店、家里,甚至在国外考察期间,也不忘收钱。2000年5月,张友仁去美国考察期间,在宾馆里收了郭某某给予的2000美元。2004年夏在乌克兰考察期间,郭某某在宾馆里给了张友仁2000美元。

  张友仁除了收钱,还收各种贵重礼物,其中还有一块帝陀牌手表。送钱的人为了巴结他,除在春节送钱外,甚至连清明节也不放过,而且每年清明节都给他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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